①解放前云南省金平、屏边等县瑶族村寨一种社会活动形式,即村民代表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一次(也有一些“红头瑶”村寨举行多次)。如屏边的“蓝靛瑶”于每年二月二日举行一次,持续3天,全寨每户派一名男子参加,男
参见“合买”(833页)。
清前期鄂温克族部落头人。清崇德年间(1636—1643)至康熙二十年(1681),清政府陆续编鄂温克旗、佐。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按八旗制,将其属下2134名壮丁,按原有氏族,编为29个佐领。康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仍以帝师领院事。宣政
见“耶律濬”(1305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又作“绒朗四部”。门巴语音译,“绒朗”为河名,意为“谷里河”、“窄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绒朗堆措、绒朗麦措、喜尔独本措和日哄奎当措。四指地处于该河流域,
元明傣族土司。唐为茫蛮部重要分布地,元明为傣族先民百夷所居。元至元(1264—1294)中,立孟定路,隶大理金齿等处宣慰使司。治所即今云南耿马县西孟定。总管府建置年代有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及三十
西夏官署名。掌管道教事务。西夏汉文本《杂字》司分部有载。应为西夏《天盛律令》中道士功德司的简称。
见“鄂伦春族”(2052页)。
藏语音译,又称“车德勒空”。原西藏地方政府两大管理机构拉哈和孜恰中的孜恰,设在布达拉宫,主管发放贷款和为达赖喇嘛及时收支财物等事务。其收入来源,是经营部分庄园、牧场,收取高利货利息等,设僧官两名作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