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奴弟
云南永宁剌和庄土官。纳西族。明永乐四年(1406),云南右卫官吏到永宁地区招谕西番,至刺和庄。率众随之入贡,并上言,剌和庄有民3千余户,请设官领之,获准,设长官司,命其为长官,并赐印及冠带等。
云南永宁剌和庄土官。纳西族。明永乐四年(1406),云南右卫官吏到永宁地区招谕西番,至刺和庄。率众随之入贡,并上言,剌和庄有民3千余户,请设官领之,获准,设长官司,命其为长官,并赐印及冠带等。
见“木速蛮”(257页)。
明代四川酉阳土官。土家族。受明封为酉阳司(治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宣抚使。正德八年(1513),献大木20根,请免子冉维翰袭职时赴京,获准。十二年(1517,《明史》作二十年,误),又献大木20
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比把石、北把什等。孛儿只斤氏。※吉能子。驻牧于陕西榆林边外。受明封为指挥佥事。约万历十五年(1587),因争分畜产,攻杀其兄鄂木布达赉(碗布台吉)。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乌里雅苏台界志》。1869年9月4日(清同治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清朝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科布多参赞大臣奎昌和俄国特派立界大臣巴布科夫(一译巴普考)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桑朗容忠子。以母麦氏训育有方,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命进京,得二品顶戴。五十五年(1790),奉旨改桑朗为索诺木,赐花翎,遣土官领兵200人随清军进讨,事定获优赏。秀山事件派
族名。哈尼族自称之一。交错聚居和散居于景东、墨江、元江、镇沅、普洱、江城、新平等县。参见“哈尼族”(1633页)。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见“契苾明”(1565页)。
明代云南土司名。据《滇略》载,其地在“腾越州五百里,距高黎贡山(小江流域至江心坡一带),地瘠土塞,不生五谷”,为“峨昌夷”所居。旧属孟养土司辖地。永乐二年(1404),孟养土酋叛,茶山夷目早章不从。五
苗族民歌。多为揭露官吏、地主或商人剥削、欺压百姓及民众奋起反抗等内容。大都包括起义斗争经过或颂扬民族英雄等内容。如《张秀眉之歌》(又称《十八年反政》)、“九松之歌”、“吴八月之歌”等,都真实地反映了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