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汉代匈奴姓氏之一。匈奴休屠王后裔。为屠各之一支。参见“屠各”(2133页)。
即“焦”(2250页)。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1374明洪武年间苗族起义首领。贵州平伐(今龙里东南一带)人。苗族。洪武六年(1373),与的若等率大平伐苗民起义。谷峡、刺向关等地苗民纷起响应,聚众树栅,攻的敖等寨。七年,遭贵州指挥张岱的镇压,
满语音译。“恩赐”的意思。涉及此词的清事记载,有的因词中有“食”字样,误解作食品,如说“赐克食几次”,实属叠用汉、满文的“赐赐”两字。若表达原语意,应作:蒙克食(恩赐)御膳若干品。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王族后裔。属云丹王系,9世纪中,吐蕃属民奴隶起义,王室倾覆后,率从人西逃玛尔域一带(今上拉达克的印度河上游玛尔曲河流城,一说在芒域),繁衍生息。据《拉达克王统记》载,其属民多持黑弓,故
西夏军队之一种。在战争中俘获的汉人,抽其健壮勇敢者编为前军,称此。
阿古柏侵入新疆时实施的统治措施之一。“拉伊斯”阿拉伯语,意为巡行检查执行伊斯兰教法规的官员。是推行宗教统治的工具,权力极大,可以干涉各级伯克的行政。清统一新疆后被废。同治四年(1865),阿古柏夺取喀
即“乙典女直部”(4页)。
清军入关前投归太祖、太宗,编旗立佐的部分旗人世家,是八旗佛满洲的重要组成部分,或为八旗佛满洲之泛称。分布在京师、各省驻防及其子孙遗居东北的“贝国思”(即“户”之意)。《啸亭杂录》所云“八旗长白旧族”即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特点是由“三坊”房屋及一座照壁围成封闭型院落。每坊屋皆为三开间两层,其位置及使用有主房、厢房之别。开间进深在大理一带几乎相等,在剑川一带厢房稍小。三坊的底层为居室,楼层储存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