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县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古县名。西汉置,属金城郡。故城在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史称,初筑城得金,故曰金城。一说,称金,取其坚也。东汉属凉州金城郡。晋因之。西秦乞伏乾归自苑川(今甘肃榆中县东北)迁都金城,称河南王,后改称金城王,即此。北魏省。寻改置子城县,治今甘肃皋兰县西南,另置金城县于今青海民和县东南,后废。吐谷浑王慕璝曾取金城地。隋复改为金城县,为雍州金城郡治,后又改为五泉县。唐复故,为陇右道兰州治,后陷吐蕃。宋改置兰泉,今甘肃省皋兰县治。
古水名。初见于《魏书·勿古传》,《新唐书》“速”作“粟”,或作“涑沫江”。即今第二(北流)松花江。一说粟末水与涑沫江所指有区别,后者包括今第一、二松花江。勿吉、靺鞨族中的粟末部(后称粟末靺鞨),因依此
族名。一译曼古特、哈喇哈尔榜。以其喜戴黑色小帽,又称为喀喇·卡尔帕克。其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马萨格特人和6—8世纪的突厥人。17世纪初年,部众大都分布于乌拉尔和恩巴河上游,附庸于哈萨克和乌兹别克汗,与准
北魏宗室。字秀和。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雍州刺史提子。累迁兼尚书右丞。灵太后临朝,宦者干政。孚乃总括古今名妃贤后4卷,奏上。迁左丞。正光四年(523),为北道行台,至柔玄、怀荒二镇间
北魏宗室。字宝掌。鲜卑元氏(拓跋氏)。景穆帝※拓跋晃孙,济阴王小新成子。初位兼宗正卿、右卫将军,加光禄勋。正始三年(506),任使持节、都督、秦州刺史,率军弹压秦州吕苟儿等起事,大破之。改任雍州刺史,
见“永宁起义”(638页)。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见“驻藏粮员”(1553页)。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82—886年,凡5年。
旧时傣族、拉祜族和汉族对佤族的一种通称。又分“大佧佤”(指西盟佤族)和“小佧佤”(指双江、耿马、沧源、孟连、澜沧等地佤族)。“佧”为傣语,含有奴隶之意,故有侮辱性质。解放后,根据大多数佤族人的意愿,并
清代壮族土司统治区内管汉族的官员。由清政府直接委派。名为管理土司境内的汉族,实则监视和控制土官。地位虽在土官之下,但拥有重大案件的审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