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虏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十六国南北朝时西北诸族对※吐谷浑之蔑称。见“阿柴虏”(1215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西北部,大兴安岭南段东麓。牧地东至科尔沁界,西至札鲁特右翼旗界,南至科尔沁界,北至乌珠穆沁界。天聪二年(1628),部长内齐偕色本等率众归附后金。顺治五年(1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
西夏都城之他称。一称牙头。北方民族以其可汗居地称作“牙”或“牙帐”。宋人用以称西夏首都兴庆府(今宁夏银川市)或朝廷所在为“衙头”。
见“长狄”(363页)。
明代云南摩崖石刻。碑名《武定军民府土官知府凤世袭脚色》。刻于今禄劝县掌鸠河畔法宜则持附近悬崖峭壁上。据考证为武定军民府土知府凤英于明弘治十三年(1500),奉命征讨竹子箐、梁王山凯旋后,偕官佐泛舟掌鸠
古代卫拉特蒙古散文诗体小说。又称《乌巴什洪台吉和他与瓦剌人战争的历史》、《乌巴什洪台吉与卫拉特牧童》。据民间口头传说记录加工而成,作者不详。叙述16世纪末(一说17世纪初)喀尔喀乌巴什洪台吉进攻卫拉特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
书名。清毕沅(1730—1797)撰。220卷。沅,江苏镇洋(今太仓)人,字秋帆。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曾以内阁中书入直军机处,官至兵部尚书,湖广总督。通经、史、小学、金石及地理之学。宦迹所至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杀牲祭鬼神的仪式。当人患病时,请人占卜是何鬼神作祟,并向该鬼神许愿,若病人痊愈或病情好转即择日进行祭祀。据说,不进行祭祀还愿,病会重犯,而且更严重。
参见“守塞羌”(9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