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登哲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七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驻错那宗※哲康的哲珠共同组成。专门解决、协调财政经济和通商贸易方面的问题。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藏语音译,意为“达旺七人联席会议”。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驻错那宗※哲康的哲珠共同组成。专门解决、协调财政经济和通商贸易方面的问题。参见“达旺细哲”(733页)。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壮族民歌体裁。亦称“勒脚欢”。普遍流行于壮族各地。有五言、七言或五七言嵌句,每首多为四句,也有八句、十二句和不定句。五言四句称“欢”,七言四句称“歌”。皆押脚韵与腰韵。如第一句末字取“0”韵,第二句第
?—634唐代东突厥汗族。阿史那氏。※启民可汗母弟。始毕可汗(608—619年在位)时,任沙钵罗设,有属众5万帐,游牧于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西北。颉利可汗(620—630年在位)时,立为小可汗。贞观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铁器制作和匠人。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1篇。清蓝鼎元(1680—1733,字玉霖,别字伏庵,号鹿洲,福建漳浦人,汉族)撰。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的残酷剥削。为研究西南少
即“䤈僮尸逐侯鞮单于”(2541页)。
唐代西突厥贵族。又作屈利啜。乙毗射匮可汗重臣。贞观十五年(641),联合弩失毕部逐乙毗咄陆可汗,在唐朝支持下拥立乙毗射匮可汗为北庭可汗,辅佐治国,结好焉耆,为其弟聘娶焉耆王龙突骑支之女。焉耆王自恃有北
见“亦里察卫”(873页)。
云南哈尼族土司区的一种行政区划单位。各土司区里的数目视辖区大小而定。各里设里长1人,管理数十村寨;里长之下设“招坝”或“里老”,辖一至数寨;“招坝”之下设“三伙头”,负责传锣送信,催捐派款。里长不世袭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礼宾官,管理司署府内的布置,接待宾客,负责烟茶招待等。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24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