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地方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置。总辖河州、朵甘、乌思藏3卫。治所在河州(今甘肃临夏)。后升河州卫指挥使韦正为都指挥使,升朵甘、乌思藏2卫为行都指挥使司,故于九年(1376)十二月废西安行都
民族史书。清毛奇龄(1623—1716)撰。此为《西河合集》本《蛮司合志》一书之8—11卷。王崧《云南备征志》收此4卷,题曰:《云南蛮司志》。首载总叙,为云南诸土司之拾捕、安辑、授职、习俗之大略,与四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以服装尚青而得名。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川南、云南等地。居平远(今贵州织金)者又称箐苗。详见“苗族”(1335页)。
以某个男始祖或女始祖之后裔组成的单系继嗣群体。基本特征为;实行外婚制,在本世系群内不能通婚;始祖明确,系谱清楚;由若干近亲家族按系谱连结组成血缘村落;有头人负责领导生产、分配和组织集体活动;耕地共有,
旧时裕固族婚俗。流行于甘肃省肃南县康乐等地区。裕固族男女都有一条宽约30厘米,长约4米的绸腰带,俗称系腰。其婚姻形式的特点为男女交换腰带,并系在各自的腰上,故名。姑娘长到15或17岁时,家长作主为其戴
古代好貂皮名。因产于挹娄族地区而得名。为该族向中央王朝纳贡和与中原人民交换的物品之一。由于皮轻毛暖,深为中原人民喜爱。其后裔勿吉、靺鞨、女真等也皆从事捕貂。
西夏选举制之一。西夏人庆四年(1147)始立。依中原制度策试举人,殿试后,登第进士被唱名由皇帝召见。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他塔拉氏。字甫。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二十二年(189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逾2年,迁礼部左侍郎。支持戊戌变法运动,进呈康有为拟定之《请定立宪开国会》奏折,又上书请设
书名。布依族聚居区地方志。12卷。清黄培杰(时任知州)等修纂。内容有建置沿革、人口、物产、经济、文化、古迹、风土、民族等。其中关于布依族(旧称“仲家”)和仡佬族的分布、习俗尤详。为研究布依族、仡佬族社
部分纳西族的自称。“纳”意为“大”、“黑”;“汝”意为“人”或“族”。他称“摩梭”。主要分布在四川木里藏族自治县和盐边、盐源等县。详见纳西族(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