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府所在地(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3名,武童3名。有教授1员。
参见“冬”(583页)。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
清乾隆以后为八旗内年幼袭爵袭职人员所开办的学堂。雍正六年(1728),规定年岁未满的佐领和袭爵人员,皆入本旗义学内就学。乾隆元年(1736),改拨于八旗官学内就读。十七年(1752)定,八旗左右两翼各
即“吉里迷”(681页)。
蒙古地区名。亦作幕南。蒙古高原的大沙漠,将高原分为南北两个地区,此指大漠以南地区。昔匈奴曾据有其地,东汉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乌桓乘匈奴国乱、灾荒,击之,“匈奴转北徙数千里,漠南地空”(《后汉书
?—1658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索南饶丹。藏族。初任四世达赖喇嘛侍从官,拒绝后藏噶玛教派彭错南杰于拉萨会见达赖。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任哲蚌寺强佐。同年,因藏巴汗丹迥旺布(彭错南杰之子)袭
见“夏不鲁罕丁”(1851页)。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见“阿斯”(11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