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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里布加布”(1081页)。
见“里布加布”(1081页)。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金、元地方政区名。婆娑,一作婆速,清文献作博索,皆音近唐地名“泊汋”,疑因近泊汋城而得名。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20华里之九连城村古城(一作蒲石河口附近)。金初置统军司于此,天德二年(1150)改置总
藏语音译,意为“住在寺庙周围的人”,汉称“花户”。解放前四川省甘孜藏区德格地区对流入本地的自由民的称呼。与西藏地区的※“塔娃”相似。无份地,靠佃耕少量土地,佃磨房,当雇工和从事各种副业生产维生,无政治
即“董合亦惕”(2186页)。
见“希迪图噶卜楚”(1102页)。
参见“拉孜”(1366页)。
见“阿伏干氏”(1222页)。
地名。①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统六州之一。辽灭渤海后,其民大部分被迁今内蒙古翁牛特旗东之西拉木伦河旁,初袭用原州名,重熙元年(1032)降为义丰县,后又更名富义县,隶辽上京道庆州。 ②金天德三年(11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见“忽剌温”(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