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又译克新和卓、喀沙和卓。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子。乾隆五十五年(1790),受命袭父爵。因勤谨奉职,越一年封镇国公。嘉庆二年(1797),以托病不肯当差,被革爵,交刑
元顺帝朝蒙古牧民起义首领。蒙古八邻部人。详见“哈剌那海”(1639页)。
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最高等级。彝语音译。各大支系首领,原称兹、目、毕。“兹”是最大首领,“目”是领导作战的次等头目,“毕”是毕摩,管祭祀。后被中央王朝封为世袭土官者(包括土司、土目、土舍),又称“尼威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
明代哈密※哈剌灰首领。武勇善战。曾被土鲁番速檀阿黑麻所俘。弘治七年(1494),从土鲁番归。初为哈密卫都督奄克孛剌向明廷推举7人之1,当另6人受封时,其尚在土鲁番。待归来后,明廷补命其为指挥同知,与拜
即“吴朝俊”(1075页)。
? —1718清代哈萨克汗。一译脱卜柯依汗、泰吾坎汗。※扬吉尔(江格尔)汗子。长驻塔什干。派遣有名望代理人分管所属3个“玉兹”(区划名称)。执政时,首创把哈萨克古老氏族习惯法汇集成成文法《头克汗法典》
见“外差”(575页)。
1623—1646清宗室。又作罗洛宏、洛洛欢。满族。爱新觉罗氏。克勤郡王岳讬长子。崇德四年(1639),袭封贝勒。五年,奉命迎叛明降清之蒙古多罗特部苏班岱、阿尔巴岱于杏山,遇明兵破之。寻围明锦州,克松
见“噶举派”(25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