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辽帝国
见“西辽”(689页)。
见“西辽”(689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马”,但非普通之马。《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马为贺兰,故有贺兰苏尼阙,苏尼掌兵之官也。”据今人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海伦县。辖域东界兴东道,南接绥化府余庆县,西邻龙江府,北连讷河厅。府境沿革与※呼兰、※绥化2府略同。光绪二十四年(1898),
见“莫何”(182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见“弗鲁讷卫”(670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新疆识略》等书作库尔勒。即今新疆库尔勒市。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三品阿奇木伯克,隶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1929年,由焉耆县析置库尔勒设治局,后改
见“赫哲族”(2422页)。
见“俟斤”(1689页)。
①见“萧迂鲁”(1993页)。 ②见“萧革”(1990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