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发
见“披发”(1376页)。
见“披发”(1376页)。
清代蒙古社会中编入丁册的阿拉特(平民)。即阿勒巴图。占人口的大多数。除非被指定为王公贵族私人服役,一般隶属于札萨克。在札萨克分配的牧场上经营小规模的个体畜牧业,是蒙古社会的直接生产者,受札萨克支配,交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79号卷子。全卷藏文23行。系对比丘邦静根诉状的审理文书。静根之女奴洒邱子有女3人。静根将其母女4人供养给寺院,作寺户服役,后因这些奴隶又有子女数人,对其
古代突厥汗国职官制度。关于汗国职官设置情况,诸书记载,详略不一。目前学术界一致公认《通典》所述,最为完备。其国以可汗为最高首领,建庭于郁都斤山(位于鄂尔浑河上游,今杭爱山支脉)。可汗而外,有小可汗,多
桦皮棚。赫哲语音译。亦作“塔拉安口”。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是赫哲族旧时夏季外出捕渔、狩猎用桦树皮围盖成的一种临时住所。解放后被布帐篷取代。
?—1657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礼敦之孙。初任佐领,皇太极即位后,始设十六大臣,进入大臣之列,任正蓝旗都统。天聪五年(1631),随军围明大凌河,同都统和硕图等合兵夹击,大败明军。八年(1634)
1628—1686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皇太极第三女,孝端文皇后所生。初封固伦公主。崇德四年(1639)正月,下嫁孝庄文皇后兄子蒙古科尔沁部奇塔特。八年(1643),赐固伦额驸仪仗。顺治六年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明代东蒙古右翼※永谢布万户之一部。亦译阿速、阿速惕、阿萨特、哈连等。其祖先是伊朗语系的游牧民族,流动于咸海、里海以北地区,亦称作阿思、阿兰。蒙古成吉思汗十六年(1221),为速不台所败。窝阔台十一年(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云南城,即今祥云县云南驿。南诏王派子弟镇守。参见“十睑”(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