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藏语音译,即“喇嘛差”。是寺院领主对农牧民的剥削形式之一。旧时西藏地区寺院头人经常以勒派方式,让一些贫苦农牧民子弟到寺庙来,名义上是当喇嘛,实际是在寺院中当差服役,※差巴有3子者,2子去支差,※堆穷(
明官署和政区名。“奴儿干”,一作“弩而哥”、“讷而干”;清人改作“尼噜罕”,满语,意为“图画”。明永乐七年(1409)置。此前,明王朝已在黑龙江流域等地区设置115卫,形势要求建立高于卫所级的统一领导
即“妣吉”(1260页)。
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供奉的神像。最初供奉在大帐内,后来改供奉在小帐内。据说是成吉思汗异母弟力士别里古台的画像。1978年民工筑路时在依连陶勒盖地下3米处发现一椭圆形约半间房大的墓室,室内土台上放着一具头
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北120公里处。出土有炼铁用小坩埚、铁渣、矿石、陶瓴、陶罐等。在距地面约20厘米处,发现1件灰陶三耳罐,从陶罐形制看,为汉代龟兹遗物。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
清代四川大金川土司。亦作巴勒奔。藏族土司嘉勒巴孙。曾从将军岳钟琪出兵羊岗,著有军功。雍正元年(1723),授金川安抚使,自称其地为大金川,居勒乌围,以旧土司泽旺辖地为小金川,由此大小金川分治。以女阿扣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520里有赛音纳音河入松花江,或即此地。
州名。北周保定三年(563)置。治所在今陕西米脂县西北。隋废,唐贞观二年(628)复置,曾改银川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占领。崇宁五年(1106)宋改银川城,后复归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