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思忠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议大夫,大理卿,同修国史如故。旋兼知审官院正职,金官外兼四职自此始。母丧去官,复为侍讲学士,兼谏议、修史、知审官院,转侍读,兼兵部侍郎。贞祐元年(1213),附胡沙虎议降卫绍王为庶人。迁太子太保兼侍读、修国史。翌年,摄太尉,因事被劾,降秘书监兼同修国史。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议大夫,大理卿,同修国史如故。旋兼知审官院正职,金官外兼四职自此始。母丧去官,复为侍讲学士,兼谏议、修史、知审官院,转侍读,兼兵部侍郎。贞祐元年(1213),附胡沙虎议降卫绍王为庶人。迁太子太保兼侍读、修国史。翌年,摄太尉,因事被劾,降秘书监兼同修国史。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
明代云南地方土官。孟波人。傣族。原为麓川思氏地方政权的招鲁(土官、地方首领)。洪武三十一年(1398),附明,建文四年(1402),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永乐元年(1403)二月实授。同年,
吐蕃古代氏族名。始见敦煌文献及碑文,然无具体记述。唯《德乌教法史》有具体载述,系指吐蕃王族直属的6个父系氏族,即:威严的洛及尼雅、尊贵的库与努、严肃的索与波。约形成于唐代,为吐蕃由原始氏族社会向阶级社
藏语音译,即薅锄。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锄为木质,长约5寸、宽2寸,尖嘴。锄柄为一自然长成的2尺左右长的木钩,将钩固定在锄的尾部。用来薅青稞地里的杂草和松土。
贵州古地古河考证。1篇。清莫与俦(1762—1841,字犹人,贵州独山人,布依族)撰。内容详考古牂牁国、牂牁江和牂牁郡的来源、出处及地望。作者主张春秋齐桓公(前685—前643)时已有“牂牁国”,根据
见“鲁苏”(2267页)。
见“江格尔汗”(885页)。
?—1928中国伊斯兰教高赵门宦创始人。甘肃积石山保安族地区高赵家人。保安族。出身农民兼小商人。1920年到大河滩学经,不久声称业成,返乡,创立以自己籍贯高赵家为名的门宦,并接纳高赵家和李家两村多数保
节日名。契丹语音译,“陶里”意为“兔”,“桦”意为“射”。契丹语的语序是谓语置于宾词之后,合译为“射兔”。契丹民俗以三月三日为上已节,此日刻木为兔,分队走马射之。先中者胜,负队下马列跪进酒,胜队马上饮
又称作面具。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用薄铜(或银)板按脸型打制而成,有的鎏金。入葬时,盖于死者面部,为防滑脱,两旁用铜丝套于死者耳部。据《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
明置。永乐三年(1405),湖广都指挥佥事谢凤等招抚答意苗民,苗族首领石各野等内附。设答意长官司,以石各野为长官,给印章,赐冠带、袭衣、钞币,蠲免其民租徭等。隶贵州宣慰司。其地为苗族聚居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