葱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和1865年(木牛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中,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数额(包括“当差户全户”和“半户”户主的姓名,及应缴之“官粮”)等。1926年,当地居民向西藏地方当局具结书申明,每年例规所交差税纯系土地税。扎布让宗亦明令其居民护守公贡桥石标以上,向南北直伸之西藏边界。至1952年,当地居民多数人仍向扎布让宗交纳差税。
西夏官署名。掌管境内吐蕃、回鹘等民族机构。西夏建国后在吐蕃、回鹘集中居住的河西走廊中部甘州(今甘肃张掖市)置镇夷郡,并设此机构以绥抚各族人民。
?—871渤海国第十二世王。※大彝震弟。唐大中十一年(857),彝震病故,权知国务。次年二月,唐册之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秘书监、忽汗州都督、渤海国王。在位时,对内部矛盾重重的唐王朝仍谨守臣节,维持与日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即“太鲁水”(273页)。
1754—1839清朝将领。字寿山。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20岁从军。乾隆四十六年(1781),从阿桂镇压苏四十三起义。继又随福康安征西藏。在东南沿海及江浙两省督师近40年。历任都司、游击、参
书名。清代宁波龚柴著。1卷。书中简略叙述苗民之居住、饮食、交易、服饰、婚丧、刀耕火种等。辑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
西夏官位。西夏语音“网藐”,中书位六大之一。位在第三。
1875—1959近代武术家。山东省济南人。回族。生于贫苦农家,曾以卖菜为生。宣统三年(1911)济南镇守使马良组织的武术队学艺,任蓬主,研习查、滑、炮、洪、弹腿等查门拳械,出类拔萃。1914年赴南京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近人研究认为应作“太和睑”,因治所在太和城(今大理旧县城南十五里太和村),系南诏首府,王直接统辖,设官治理。参见“十睑”(8页)。
?—1292元朝大臣。回回人。云南行省平章※赛典赤·赡思丁长子,也称“赛典赤”,意为“荣耀的圣裔”。中统元年任安南达鲁花赤,首率回回军进入云南。后官至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六十六年(1279),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