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机构。时来华的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城镇之一隅,时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负责征收贡税,组织宗教活动。顾炎武言:蕃客“伙首住广州者谓之蕃长,因立蕃长司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蒙古国大汗行宫。又译图苏湖、秃思忽。位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南30里。太宗十年(1238),筑城,建迎驾殿。据《史集》,大汗在赴和林途中,于该处停留,接受贡献和行乐,后赴和林万安宫。
呼和浩特清代石碑。原置固山衙门(为当时旗署,现为乌兰察布盟公署驻呼和浩特办事处),今下落不明,故其建立具体年代不详,仅满文碑文记录在1893年俄国旅行家波兹德涅耶夫的《蒙古及蒙古人》一书中。明末,俺答
见“窝集部”(2297页)。
纪传体断代史书。元朝官修。以脱脱和阿鲁图先后主持修撰。铁木儿塔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等7人任总裁官。496卷,包括本纪47卷,志162卷,表32卷,列传255卷,约500万字。于至正五年(1345
见“忽失河卫”(1489页)。
藏区民间佛教石供之一。原为藏族民众设置的界址及计算里程的标志。在藏区之民居处、道路、码头、山口、林间要道等处多有之。藏民将石块、石板等堆放在一起,往来行人,每每投放一块至数块,积少成多,久成石堆。藏传
见“苻坚”(1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