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蒙古源流”(2337页)。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见“完颜永济”(1151页)。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敌烈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戍隗乌古部
①见“耶律术者”(1308页)。 ②见“萧仲恭”(1993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速勒都思、逊笃思、孙都思。一说以该地盛产逊都思草(一种百合草),故名。原为泰赤乌属部,该部锁儿罕失剌父子于铁木真(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并在“阔亦田之战”后,与塔
见“孟父房”(1557页)。
蒙古语。又译“威埒齐”。《元史语解》释为“作工人也”。仁宗延祐六年(1319),设置玉列赤局,隶尚工署,置提领、大使各1员,秩从七品,专掌裁制缝线之事宜。玉列赤即从事该项工作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