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
见“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1393页)。
见“呼都而尸道皋若鞮单于”(1393页)。
见“黑石炭”(2227页)。
元代宣政院所辖吐蕃等路地方官署名。元朝建政后,陆续占领吐蕃等路地区,任官管理,清查户籍,驻军防守。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蒙古语音译。即协理台吉。清代蒙古官职名。为旗内之副职,辅佐旗札萨克(旗长)掌管军事、行政、司法等旗务。如札萨克出缺或因故不在,可代行其职权。根据旗的大小,额设2人或4人,也有不设者。按其承担的职务可分
侗族女性祖先衍化而来的最高神祗,又称撒姆或达摩娘娘。参见“达摩娘娘”(739页)。
1647—1712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纳穆都禄氏。喀尔图之子。初任骁骑校。康熙十年(1671),擢一等侍卫兼佐领。三十年(1691),奉命安辑喀尔喀蒙古归附人众,擢正白旗满洲副都统。三十五年(16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和硕特南左翼末旗”(1453页)。
?—1416明代初期瓦剌族首领。15世纪初,与太平、把秃孛罗分领瓦剌诸部,屡与东蒙古鬼力赤、阿鲁台等作战,争取对整个蒙古的统治权。永乐六年(1408),遣使至明廷贡马,并“请印信封爵”。次年,受明封为
见“昭烈皇后”(16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