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参见“布越”(462页)。
见“姚苌”(1772页)。
参见“初云”(1172页)。
见“尼伦”(663页)。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1554明代抗倭英雄。蒙古族。明成祖将、同安侯※火真裔孙。永乐七年(1409),火真随丘福出征蒙古战死,子孙世袭浙东观海卫千户。嘉靖(1522—1566)间, 中武举。嘉靖三十三年(1554),倭
?—1254蒙古国将领。契丹族。青州防御使※石抹高奴子。窝阔台汗元年(1229),以父伐金卒于军,袭为千户。蒙哥汗三年(1253),擢总管,领兴元(今陕西汉中)诸军奥鲁(蒙古语,意为老小营)屯田,并领
?—1944民国时期新疆官员。新疆吐鲁番人。维吾尔族。1932年参加吐鲁番维吾尔族农民暴动,自称师长。被盛世才驱往南疆后加入和加尼牙孜部。1933年参与建立所谓“东土耳其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的分裂活动。
书名。简称《三云考》。明朝都御史王士琦辑。据书中内容推测,约成书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以后不久。全书分四卷:(1)安攘考。以年表形式简述三云地区(云中、云东、云西,即今土默川一带)自周显王三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