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理
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从征明锦州,掘壕围城,坚守汛地,拒战敌军,阵亡。加赠梅勒章京世职。以其兄沙济袭。
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鄂尔沁氏。察合尔部人。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败亡后,携百人来归,授一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密云县兵。六年(1641),从征明锦州,掘壕围城,坚守汛地,拒战敌军,阵亡。加赠梅勒章京世职。以其兄沙济袭。
见“萧观音”(1994页)。
蒙古国开国功臣。又译抄吾儿。照烈氏。故又与氏合称召烈台抄兀儿。原附属泰赤乌部,后归附铁木真(成吉思汗)。宋嘉泰元年(1201),获知泰赤乌、弘吉剌、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会于刊河(今根河),共推札只剌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书名。南宋赵珙(旧误为孟珙)撰。1卷。南宋宁宗嘉定十四年(1221),作者奉使蒙古军前议事,至燕京(今北京),见到总领蒙古军的木华黎国王。归后将亲身闻见著录成书,记述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国的事迹。全书分立
明朝边将。朝鲜族。李氏。辽东总兵官李成梁第四子。以父荫历都指挥佥事。从兄李如松征宁夏,先登有功,累进都督佥事。历任广西、延绥总兵官。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详见“夏鲁万户”(1851页)。
书名。金末元好问撰。40卷。内诗14卷,文26卷。作者为金末北方著名文人,金亡不仕。晚年筑野史亭,以史笔自任,号遗山、因以名集。所作记、序、碑铭、志甚多,其诗亦意在以诗存史,共百余万言,保留有有关金末
官名。清代改明时土州判官为土州判,秩从七品。为世袭文职土官。主要管理本辖区的土民事务,修职贡,纳租赋,供证调。颁给印信、号纸、顶戴。其承袭、革除、考核、升擢、降调隶吏部。为数甚少,仅广西阳万州1人,云
黎语称“沃凡”,意为“做富人”或“做主人”。参见“龙仔”(4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