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钵
见“捺钵”(2037页)。
见“捺钵”(2037页)。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见“费雅喀”(1771页)。
?—1736清朝将领。陕西宁夏(今宁夏区银川市)人。回族。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四十五年(1706),授直隶昌平参将,累迁云南永北总兵。五十九年(1720),与总兵赵坤率
又称《会议管辖哈萨克等处条款》。1894年1月1日(清光绪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清朝和俄国官员在塔尔巴哈台签订。1893年10月,中俄缔结※《收回巴尔鲁克山文约》,原则规定中国将收回被俄国强行租借了
见“阿旺图丹旦白尼玛”(1251页)。
1366—1402明朝大臣。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回族。洪武(1368—1398)中,由国子生授礼科给事中,调都督府断事官。处理明断,善决疑案,奏对详明,深得朱元璋器重,赐字“鼎石”,诏令两法司疑狱尽
隋朝将领。其先世为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房氏,一说屋引氏原为高车贵族,后归西部鲜卑)。刚毅有武略。开皇(581—600)时,与刘方等俱为边将,名显当时。频为行军总管击胡,以功官至柱
?—926五代后唐宗室。原名从审。沙陀人(一说其先世本代北胡人,后随沙陀李氏征战,也称沙陀人)。后唐明宗※李嗣源长子。摧坚陷阵,英勇善战。从庄宗李存勖征战黄河两岸,数有战功,为金枪指挥使。同光四年(9
古代对江淮流域以南地区诸民族的泛称。亦称蛮夷、南蛮。常冠以地理名称专指某一地区的若干族,并随不同历史时期地理名称的演变而改其族称,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荆蛮,秦时称※黔中蛮,汉代称※武陵蛮、※五溪蛮、※
见“渴槃陀”(22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