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木喀嘉木措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咱雅班第达”(1628页)。
见“高车六种”(1918页)。
见“乞伏国仁”(124页)。
?—1709清代新疆哈密伯克。又译厄碑都拉,额贝杜拉。维吾尔族。号达尔汉伯克。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三十一年(1692),以理藩院员外郎马迪出使策妄阿拉布坦途经哈密,为罗卜藏额琳沁等杀害,从众避入哈密,派
见“俺答汗”(1884页)。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
?—1587?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译作碗布台吉、隐布台吉、安克阿不害等。孛儿只斤氏。※吉能第四子。隆庆六年(1572),奉父遗命,与兄布延巴图尔鸿台吉将俘获的明将时銮交还明方。万历元年
金、元表示文职品级的称号。金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由吏部拟定。正七品以上文武官员皆须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出身的皆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其余皆为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以进士为优,右职以军
古代黎族一个支系。近人又称“杞黎”,内中有一部分还被侮辱性的称作“生铁黎”,形容其“顽如生铁,不服教化”。大多居处五指山腹地,历史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受汉族影响不大,主要从事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迄至解放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即步军统领所辖步军营之兵。主要从事京都内城、皇城的治安及修筑街道等。原定,以八旗满洲、蒙古中愿当步军之正身旗人、开户、旗仆等选充,每佐领18名、步军领催2名;八旗汉军每佐领12名、步
即“旻宁”(14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