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拉卫
见“替里卫”(2148页)。
见“替里卫”(2148页)。
见“车凌端多布”(281页)。
明代在东北蒙古、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三年(1405)十月,泰宁、朵颜、福余、建州、兀者等卫指挥章乞帖木儿等52人,恺腊儿鞑靼把秃、九山鞑靼野麻哈等45人来朝贡马。同月,设此所,以来朝之把秃等为千百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详见“帕木竹万户”(1400页)。
亦名《皇朝续文献通考》。书名。清末刘锦藻撰。400卷。1921年成书。所记上起乾隆五十一年(1786),下讫宣统三年(1911)。共分30考,其中26考同于《续文献通考》和《清朝文献通考》,余为根据清
书名。简称《西域同文志》。乾隆二十八年(1763)傅恒等奉敕撰。全书24卷。分天山北路地名、天山南路地名、天山南北路山名、天山北路水名、天山南路水名、天山北路准噶尔部人名、天山南路回部人名、青海属地名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
北魏时高昌王。北魏太平真君三年(442),高昌太守阚爽为北凉宗室沮渠无讳袭击,投奔柔然。高昌为无讳夺据。五年(444)无讳卒,其弟沮渠安周代立。和平元年(460),柔然杀安周,灭北凉,控制高昌,扶立其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清初书画家、诗人。字弋云,号鹫峰。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回族。清初著名诗人“西泠十子”之一丁澎堂兄。顺治五年(1648)举于乡,终身不仕。与堂弟丁澎、丁滢均少负才名,又居住仁和之盐桥,有“盐桥三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