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藏寺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六世班禅贝丹意希赴京途经青海,接受该寺为扎什伦布寺之子寺,并应邀作为该寺名誉寺主。自是声誉渐著,僧人增至千人。次第扩建大小经堂、护法殿等佛殿和活佛府邸,增设密宗经院、时轮扎仓与医学扎仓。藏班智达系统共传5世。此外有属寺3座,即今河南县之拉卡寺、同仁县之瓜什则寺和四川省之达龙寺。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六世班禅贝丹意希赴京途经青海,接受该寺为扎什伦布寺之子寺,并应邀作为该寺名誉寺主。自是声誉渐著,僧人增至千人。次第扩建大小经堂、护法殿等佛殿和活佛府邸,增设密宗经院、时轮扎仓与医学扎仓。藏班智达系统共传5世。此外有属寺3座,即今河南县之拉卡寺、同仁县之瓜什则寺和四川省之达龙寺。
西域古地名。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长春真人西游记》云:邪米思干(撒马尔罕)大城,西辽时,名为河中府。耶律楚材《再用韵纪西游事》诗“河中花木蔽春山”句下自注:“西域寻思干(撒马尔罕),西辽目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1186—1241蒙古国第二代大汗。又译斡歌歹、谔格德依等。乞颜·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第三子。初随父征服漠北诸部。太祖六年(1211),随军南下攻金,与兄米赤,察合台统右军,取云内、东胜、武州、朔州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177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台吉敦多布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五十五年(1716),由郭多里巴勒噶逊督运粮赴军,以功赉币。雍正元年(1723),与同部
云南土司名。明永乐四年(1406)四月置。辖境今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元时为木连路军民府。明洪武中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地。永乐四年立孟连长官司,直隶云南都司。正统四年(1439),麓川土官思任发反
清驻藏大臣联豫整顿藏务,奏调四川军队入藏,以恢复中央驻军西藏之旧制,巩固边围。宣统元年(1909),清政府调四川知府钟颖统领川军赴藏。西藏地方政府一面停止对驻藏大臣之供应,一面派藏军以练兵为名聚兵于江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吉荪第五子。顺治十八年(1661),随征东将军季什哈征山东于七,取胜。康熙四年(1665),从征湖广茅麓山反清武装。十四年(1675),从抚远大将军信郡王鄂札征察哈尔
即“彭宏澎”(2178页)。
五代宋时甘州回鹘一种有关佛教信仰的习俗。流行于今甘肃河西走廊一带。每逢佛事,必割杀羊只,或酒酣,以手指染羊血涂佛口;或捧佛足而呜,谓之敬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