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儿克勿
见“满五索”(2389页)。
见“满五索”(2389页)。
僜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传统居住的长屋。干栏式,竹木结构,铺茅草、木板或芭蕉叶为顶。分两层,底层圈养禽畜,上层住人,沿一侧用木板或竹片分隔为若干个“恩拜”(小房间),相对一侧留出狭窄通道,连接两端出
部分彝族的自称。 “诺”意为“黑”,“苏”意为“人”,亦含有“黑色”、“主体”、“强大”的意思。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所属各县及泸定、九龙、石棉、汉源等县。汉族和其他民族称其为黑彝。详见“彝族
见“皮室军”(671页)。
藏语音译,亦译“秋巴”、“处巴”,汉语称“藏袍”。藏族、门巴族的主要服装。流行于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等地。多用※氆氇缝制,又称毪衫。考究者用“细贴”(高级氆氇)或机制作面,以布或皮为里。有黑、本白或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金代对混同江(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神的封号。大定二十五年(1185),以昔太祖完颜阿骨打征辽,策马径渡混同江“江神助顺,灵应昭著”。乃修祠宇,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致祭如长白山仪,锡以上公之号。
卫拉特蒙古习俗。意为“剪胎发”。婴儿出生后一般都不剪发,须留至第三年秋季牲畜肥壮时,请喇嘛选一吉日,邀集亲友一起欢宴,并分别请其剃发。剃发分首剪、家剪、客剪三项程序。第一剪须请属性相合、年纪大、子孙多
《新唐书》、胡蔚《南诏野史》作此名,系为解决《新唐书·南诏传》所记矛盾而加“炎”字。仍不合情理。如把“炎”字加在中间作罗炎晟,则与父子连名贯通。参见“逻盛”(2062页)。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
即“奇卜察克部”(13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