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见“祝孔革”(1769页)。
见“隆禧总管府”(2138页)。
西夏毅宗李谅祚年号。1053—1056年,凡4年。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
见“萧贵哥”(1997页)。
见“常衮”(2042页)。
即“明禅”(1404页)。
清代宗室郡王侧福晋、贝子正夫人所生之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列第四等。初制,郡王、贝子之女,无论其嫡生庶出,应封之时均以分封为县主、县君。康熙四十五年(1706)题准,庶出者同与嫡女一例授封,实为过优,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设置之喜申卫均称作希禅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