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墓碑。地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西郊月山坡之西侧。明永乐三年(1405),回族航海家郑和(原名马和)为父马哈只所立。红砂石质,高6尺,宽2.7尺,碑额呈半圆形。碑首镌刻篆文“故马公墓志铭”6字。铭文13
见“伯颜猛可”(1092页)。
见“完颜亮”(1145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称喀尔喀五部或内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达延汗分封诸子,将喀尔喀万户东部地区及属民(即内喀尔喀)封予第六子阿尔楚博罗特(纳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见“叔孙建”(1380页)。
维吾尔语音译,即“地毯”。新疆维吾尔民间重要手工艺制品。以羊毛和棉线织成。分毛毯、丝毯、金银线编织加栽绒丝毯3种。尤以和田所产最著名。有千余年历史。工艺精细、色彩艳丽、花样新颖,富有民族特色。深为中外
藏语音译。吐蕃在甘、青藏区的一种行政军事建置。松赞干布时在今积石山一带建有“通颊九部”,属“下勇武部”管辖。初建11个千户所,称“苏毗如通颊汉户十一千户所”。后于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
1844—1900清末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喜塔腊氏。字寿山,号寿泉。同治十三年(1874),任安徽巡抚。光绪十三年(1887),任湖广总督,旋调署两江,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为荣禄亲信。十七年(1891
傣语音译。又称“昆勒贯”,意为“当官人的议事会”,即贵族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由司署的“四卡贞”、“八卡贞”等主要官员和由土司远亲担任的土司司署所在地的村寨头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