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卜
见“濮”(2580页)。
见“濮”(2580页)。
见“婆娑府路”(2128页)。
?—337十六国时期后赵太子。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后赵主※石虎子。初随父事石勒,以骁勇著称。后赵太和元年(328),以左卫将军从石勒攻前赵主刘曜于洛阳,都督中军事,执曜。拜征东
清代西藏地方贵族。拉萨达布地区朗敦村人。十三世达赖喇嘛土登嘉措之父。达赖喇嘛坐床后,清朝按例封其为公爵。光绪五年(1879),准其戴宝石顶、花翎。噶厦政府照例赐庄园、百姓,成为西藏大贵族之一,即朗敦庄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在四川金川县金川镇西北老街。建于清嘉庆八年(1803)。为金川回族穆斯林主寺。1935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红五军团创建金川赤区,曾派总政治部回族干部肖福祯主持该寺宗教活
见“蒲昌县”(2319页)。
奚族制作的著名交通工具。契丹族习之,亦很普遍。沈括《梦溪笔谈》称:“契丹之车,皆资于奚。”其形制据《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后广前杀而无股,材俭易败,不能任重而利于行山;长毂广轮,轮之牙,其厚不能四寸,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至克什克腾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白旗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见“和卓沙迪”(1449页)。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