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首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清代台湾高山族村社头人之一。亦称甲头。据《台湾府志》:“次于土官者曰甲头,凡差拨之事皆其经理”。通常每一村社设一人,由土官或通事委任,但有由理番厅给领戳记者。主要职责是协助正、副土官办理公务,约束社众遵守社规。每年可由社租中获得若干石辛劳谷。
渤海人。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移居东京(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天庆四年(1114),驻防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古头城子)。阿骨打攻克宁江州城,被俘。获释后,返东京辽阳。六年正月,从高永昌据东京反辽。是
官名。主司宾客及少数民族事务。秦曰典客。汉景帝时改称大行令。武帝时称大鸿胪。王莽(公元8—23年在位)时改称典乐。
木结构建筑。又称吊楼。流行于贵州、广西、湖南西部壮、土家、苗、布依、侗、水等民族地区。为在房舍的一侧临空扩建的住房,好似吊在主建筑一边,故名。有的在下面支撑木柱。多住人,或放杂物。下面可作养畜或堆杂物
见“叱突邻部”(544页)。
魏晋南北朝时期内迁丁零大姓之一。初见于《汉书》。主要分布于定州(治卢奴县,今河北定县)。一说出自春秋狄国鲜虞之后。频见于十六国南北朝史籍。如东晋太元十年(385),司马鲜于乞杀翟真于行唐,后长史鲜于得
?—176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全称孜仲达尔罕尼玛嘉木参。藏族。西藏穷结人。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弟子。噶伦布隆簪因失明离职后,七世达赖喇嘛以西藏广兴黄教,授意驻藏大臣奏准,补放一名喇嘛任噶伦。乾隆十
1599—1664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李佳氏。世居萨尔浒城。初袭父佟国职管佐领事。从努尔哈赤灭叶赫部,取明沈阳,以功授骑都尉世职,任参领。天聪三年(1629),随军征明,以功晋三等轻车都尉。五年,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境。永乐七年十二月(1410、1),其首领南剌约思等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九年(1411),再入朝。洪熙元年(1425),其族国师班丹星吉率22人来朝贡马
清代西布鲁特(今柯尔克孜族)额德格讷部首领。又译阿济拜、阿济毕。驻牧于费尔干纳盆地一带。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边将军兆惠率兵征讨大小和卓木,遣二等侍卫达克塔纳等往抚,奉书示愿率西布鲁特15部、2
见“巴图尔珲台吉”(4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