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发祥地。位于今广西桂平县北部。1851年1月11日,当地饱受清王朝及封建地主阶级残酷压迫与剥削的壮、汉、瑶各族人民在洪秀全等人的领导下,在此举行武装起义,建立太平天国。村西北犀牛岭为当
即“湖邪尸逐侯鞮单于”(2277页)。
1817—1869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即塔尔寺阿嘉呼图克图四世。嘉庆二十一年(1816)阿嘉三世圆寂后,经在京师雍和宫金瓶掣签选定为转世灵童。幼年在塔尔寺学因明。道光七年(1827),进京朝觐。
哈尼族村寨的行政和宗教头人。汉族称为“龙巴头”、“龙头”。沿袭于农村公社时期的村社头人和宗教首领。世袭,在村寨中享有最高声望。其职责主要是指导全寨生产,处理寨内民事纠纷。在活动中可获得少量礼物当报酬。
见“通司岗衙门”(1969页)。
西周时楚国君王。芈氏。※熊绎玄孙,熊扬之子。周夷王时(约公元前869—858年在位),乘王室衰微,诸侯不朝,互相征伐之机,改善兵器,增强兵力,兴兵伐庸、扬粤,疆域扩展到长江中游。以已为蛮夷,声言“不与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阿都”意为“主人”,“抹阶”即一种食用棕类乔木林(俗称“达谢”,经加工提取树干中的淀粉供食用)。专指为主人拨给“抹阶”林地经营管理的人役。其林
为蒙古王公守陵墓者。例由阿拉特(平民)中指派专人负责陵墓的管理、祭祀、承担祭祀费用,终生从事此役。按墓主生前品级定服役者的数目。《(嘉庆)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751:顺治九年(1652)规定:蒙古亲王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
清代官名。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设,初名“代子”,后称“分得拔什库”,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称“骁骑校”,是佐领的副手,协助管理本佐领事务,终清一代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