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府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行耕作。是一种不等价的雇佣方法,具有明显的剥削性质。通常一个工的报酬只相当于1斤半猪肉或3斤苞谷,农闲时节有时只合1碗水酒或4两盐。
傈僳语音译,意为“放工”。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过的一种实物雇工形式。由早期原始互助协作的换工(※瓦纠)转化而来。每当农忙季节,头人、富裕户就以粮食、盐、肉、麻布等实物换取贫困户的劳动力进行耕作。是一种不等价的雇佣方法,具有明显的剥削性质。通常一个工的报酬只相当于1斤半猪肉或3斤苞谷,农闲时节有时只合1碗水酒或4两盐。
见“火筛”(392页)。
元朝官署名。掌诸王事宜。成宗大德九年(1305),以灭怯秃等8人充任。掌诸王、驸马、宗姻、朝觐傧介之事,并与蒙古翰林院官共同译写润色诏令。因“其贵似侍中,其近似门下,故特宠之以是名”(《元史·百官志三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宋代管理茶马交易的官署名。简称茶马司。专事经理收购茶叶与西北、西南少数民族易换马匹。始置于元丰四年(1081,一作六年)。但在相当长时期内,司制颇不固定,茶、马两司时分时合。崇宁四年(1105)后,始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元监察御史赵承禧编纂。24卷。顺帝至元二年(1336)成书。主要记载世祖至元五年(1268)至顺帝至元二年(1336)御史台建官定制,司属沿革,员额损益及有关诏敕,对元朝
见“仲译钦布”(799页)。
①见“阿尔浑”(1203页)。 ②见“阿鲁浑”(1218页)。
即“八白室”(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