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即“仁果”(315页)。
明朝地方官署名。洪武三年(1370),明大将军徐达奉命率部西征,分遣左副将军邓愈招谕吐蕃诸部。故元镇西武靖王卜纳刺以吐蕃诸部诣军门款附。后入觐,明帝“念其元裔,甚恩遇之”。五年(1372),置武靖卫指
即“女真”(145页)。
?—约1938蒙古族武术家。又名宋连珍,字中海。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人。幼年随准格尔旗王爷年班进北京朝贺。遐余,常伴武士习学武艺。及长,拜吴英山习八卦掌,后又学手博、枪术、八卦剑法及杨家枪法等,并四处拜师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廉义年号。1076, 凡1年。
①国民军绥远都统署之机关刊物。1925年2月创刊。铅印,16开。主要是公布各项法令。由教育厅负责编辑。刊载本区军政、民治之实况。内容有命令、民政、教育、实业、司法、警务、论著、讲坛、公牍、要闻和文苑等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云其养羊20口,日食19,留其1,次日复有20, 日日如是。
1377—1447中亚帖木儿汗国苏丹。先世蒙古巴鲁剌思部贵族。异密※帖木儿第四子。1397年,受命驻守呼罗珊(指波斯东部阿姆河以南地区),居哈烈(今阿富汗赫拉特)。1405年父死后,与兄米兰沙分领汗国
即“脱斡怜军民万户府”(20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