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
见“乌厉屈”(332页)。
见“乌厉屈”(332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1094—1123辽末皇子。字撒鸾,契丹族。为末代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次子。史载其性宽厚,恶诛杀,喜读书。每取唐《贞观政要》及本朝林牙耶律资忠所作《治国诗》令侍从读。对战中俘获仅笞不杀,愿归顺者,官之
清初达斡尔族首领。亦作图龙恰或多伦禅。额驸巴尔达齐之婿。顺治八年(1651),与兄弟托尔加、粤姆捷遭沙俄侵略者袭击,英勇搏斗,奋力拼杀,后力竭被俘,拔刀自尽。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635隋代吐谷浑可汗。又作允伏,号步萨钵。※世伏弟。开皇十七年(597),兄被国人杀害,嗣立。遣使赴隋,表陈废立事,并请依吐谷浑“兄死妻嫂”风俗,娶嫂隋之光化公主为妻,获许。此后,与隋通好,“朝贡
唐政区和官署名。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与西州、庭州同时设置。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导。治所初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东高昌故址),郭孝恪为首任都护。统辖碎叶、于阗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
?—165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名和多和沁。绰罗斯氏。※哈喇忽剌长子。一说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左右,与父分居,驻牧于额尔齐斯河两岸、亚梅什湖周围。崇祯七年(1634)父死后,嗣位。翌年,达赖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至顺二年(1331),斡即受封。
1871—1932近代蒙古族诗人。亦名杜嘎尔苏荣。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出生于牧民家庭。7岁时在村塾学习蒙文,聪慧好学,爱好民间文学,尤喜背诵“好来宝”之类的民间故事歌谣。17岁入旗衙门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