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草杆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见“永谢布万户”(639页)。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
?—1680或168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乌札拉氏。顺治二年(1645),随破西平县,驻西安,叙功授云骑尉世职。寻晋世职至佐领、三等轻车都尉。十五年(1658),从军取贵阳。十六年,郑成功入攻江宁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设立。职掌回部封爵、世职、俸银、每年朝贡和赏赐及四川土司入京觐见等。设郎中蒙古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3人,主事蒙古2人。
见“喀什噶尔”(2205页)。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岗玉尔地方,在夏琼寺学习《集类学》、《悟慧论》和《因理论》。28岁赴西藏,于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返回安多,住村中小寺达当噶保寺。雍正八年(1730),任夏
鲜卑之一支。又作“百部”。因居白山而得名。《资治通鉴》胡三省注称:“鲜卑有白部。后汉时鲜卑居白山者,最为强盛,后因曰白部。”驻牧于并州(治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东北。因白为素色,又号素和部。与铁弗匈奴刘虎
见“河源志”(1507页)。
吐蕃嘎氏、久氏、祥氏三译师的统称。系指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著名译师※嘎哇贝孜、※久若禄益坚赞、※祥班德益西德三人。为吐蕃“九大译师”中之“三少译师”(《德乌佛教史》所记三少译师之名与此
书名。清黄虞稷、倪灿、钱大昕等撰。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有关辽、金、元三朝的图书目录汇辑。内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中的辽、金、元部分,厉鹗《辽史拾遗》中的补经籍志,杨复吉《辽史拾遗补》中的补经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