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大簪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土默特等蒙古族地区女子的头饰。因自满族传入,故名。清代至民国初,蒙古族女子长到15岁时,开始改变发式,用簪别住头发使成髻。簪一般用骨或金属、玉、石制作。戴簪以示成年,可以婚嫁。
爵名。清代宗室中爵位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名。分一、二、三等,皆不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列第七。顺治六年(1649),列爵十等,位次仍旧,定镇国将军之子降封三等辅国将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契丹传》,《辽史》沿袭之,然他载有异,该书“显祖纪”与“勿吉传”即将此部与※“黎”部合记为一※“匹黎尔”部,《册府元龟》与《通典》记为“匹黎”。据契丹古老
清官署名。为内务府属下机构。顺治(1644—1661)初年设立。设管理三旗牛羊群事务总管1人,由察哈尔都统兼任。下设张家口外牛羊群和达里岗爱羊群兼马驼群小总管各1人、副总管2人、协领、委署协领、翼长、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大钞。武宗至大二年(1309),以中统、至元钞通行年久,物重钞轻,改印造至大钞,以银计值。钞面自2两至2厘共13等。与至元钞并行流通,每1两准至元钞5贯、白银1两、赤金1钱。次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甘肃迭部县东南。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获赐绮钞有差。二十七年(1394),明朝更定番国朝贡议,将其列入全国可定期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
金陵墓名。天会十四年(1136),熙宗追谥※完颜乌古迺为惠桓皇帝,庙号景祖。皇统四年(1144),号其陵墓曰定陵。原在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白城子),正隆元年(1156),迁葬于大房山(今北京
见“博尔博户大渠”(2154页)。
亦称“蛮甲”。古代南方少数民族用各种皮革制作的护身衣。据《蛮书》载,唐时南诏军士多用犀牛皮制作甲胄。《岭外代答》言宋代瑶人以熊皮为甲胄。《桂海虞衡志》还说,诸蛮中以大理国的象皮甲胄最佳,装饰精美,坚厚
即“浑脱”(1740页)。
见“狐偃”(14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