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满文

满文

我国满族16世纪末至20世纪初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清太祖努尔哈赤指令大臣额尔德尼和噶盖参照蒙古文字母创制的。字母的形体和数目与蒙古文字母大体相同。一直使用到17世纪30年代,被称作“无圈点满文”或“老满文”。流传下来的文献有《满文老档》等。老满文作为初创的文字有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同一个读音,有的用不同的字母表示;不同的读音,有的是用相同的字母表示。同一个字母出现在同一个位置上有好几种写法,因此给读写造成了一定的困难。1632年加以改进,利用在字母旁加圈加点、改变某些字母的形体、增加新字母等方法,表达原来不能区分的语音,规范了词形,改进了拼写方法,创制了专门用来拼写外来音的字母。改进后的满文有了比较完善的字母体系和拼写法,具有区别于蒙古文的明显特征,被称作“有圈点满文”。目前保留下来的满文文献绝大部分是用改进后的文字写成的。在历史上还有过“满文篆字”,是参照汉文篆书的笔画创制的。清乾隆十三年(1784)颁布了32种篆字字体,依笔画的特征命名,如剪刀篆、悬针篆等。主要用于玉玺、印信、碑额、楹联和钱币上。此外,为了拼写佛经中的梵文咒语,清高宗弘历授命允禄和章嘉等人制订了一些新字母。这些新字母是采取在原有字母的旁边增加附加符号的方式创制的,但不通行于文牍和其他著述中。满文属粟特字母系统。粟特字母早在9世纪为回鹘人使用,因此也称作回鹘字母。共有40个字母,其中包括6个元音,24个辅音以及10个专门拼写外来语的字母。字母的基本笔画有字头、字牙、字肚、字尾、圈、点、各种不同方向的撇和连接字母的竖线。满文从上到下直写,以词为书写单位。词和词之间的界限既靠间隔,又靠采用一定的写法表示出词的开头和词的结尾。而处于词中间位置的字母,为了适应连写的需要,笔顺也要加以变化,因此一个字母有单写(即不与其他字母连写)、词首、词中、词末等几种写法。满文从左到右移行。标点符号有“V”,相当于逗号,“”相当于句号。清代流传下来的满文文献近千种。《满文老档》、《满洲实录》、《异域录》、《随军纪行》、《尼山萨满》等都是珍贵的满文原作。另外大部分则是译自汉籍,如《三国演义》、《聊斋志异》、《西厢记》等。清代在满文辞书编纂方面有辉煌的成就。以“清文鉴”命名的一系列满文辞书,在中国辞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清代还形成了大量的满文书档案,目前保留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满文单一文字的档案,约150万件。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西藏和北京以及台北等档案部门和有关单位也藏有数量不等的档案和文献。此外,还流散在苏联、日本、美国、西欧等地。辛亥革命以后满族转用汉文。

猜你喜欢

  • 夺忒排登血古只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圣宗※兴圣宫。“血古只”,又译作“穴骨只”,辽太宗※永兴宫下一※闸撒为是名。

  • 伊兴额

    ?—1861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何图哩氏。原名伊清阿,字松坪。以骁骑校从征喀什噶尔(今喀什),选授侍卫。为避清国号,宣宗命改名为伊兴额。道光十九年(1839),升三等侍卫,改隶满洲。咸丰三年(18

  • 鄂克济哈

    ?—169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任侍卫,署副都统兼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偕副都统色格率军驻河南府,备御吴三桂。寻同将军阿密达赴西安、兰州等处征讨叛镇王辅臣,以功受奖。继随抚远大将

  • 度坚山

    古地名。约位于今甘肃省东部,具体地点不详。陇西鲜卑乞伏氏居地之一。东晋成帝咸和年间(326—334),乞伏司繁(西秦国君乞伏国仁之父)立,率部迁驻其地。废帝太和六年(371),为前秦苻坚所破,归降,失

  • 山林队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 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东岸,东至巴彦吉鲁克接乌梁海游牧界,西至德勒格尔河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南至巴噶鄂都斯接赛音诺颜部中末旗界,北至鄂木图接俄斯边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

  • 昼里昏呵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云其养羊20口,日食19,留其1,次日复有20, 日日如是。

  • 统万城

    地名。十六国时期夏国都城。故址在今陕西榆林县西南白城子。东晋义熙三年(407),铁弗匈奴之赫连勃勃自称天王,建大夏国。夏凤翔元年(413),以叱干阿利领将作大匠,发岭北夷、夏10万人,于朔方水北、黑水

  • 段政明

    即“段正明”(1696页)。

  • 石宗四起义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