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见“文都寺”(388页)。
流民,指因自然灾害、战乱或生活饥馑而流落异乡的谋生者,历代有之、情由各异。清代,汉族等流民多出关到东北、内蒙古各地从事农商以求生。清廷对流民的政策各个时期亦有不同。原制,内地民人概不许私自出关,需凭印
清廷累加十四等爵位以封宗室。后金天命(1616—1626)间, “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及和硕贝勒济尔哈朗,皆入※八分。清崇德(1636—1643)初,始立九等封爵,自此而后其八分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亦作唐古部。分布于帅水(亦作率水,今黑龙江省呼兰河支流通肯河)流域。部人皆以部名为姓氏。金代,在其部设节度使,完颜可喜、完颜斜哥均曾任唐括部族节度使。该部部长与金代皇室“世为姻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1873—1945近代西北军阀。字勋臣。甘肃临夏癿藏人。回族。马海宴之次子。降清后,任西军哨官。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赴京抗击八国联军,辛丑和议后,随西军回师西北,驻巴燕戎格厅孔巴镇,升为旗官。辛
官名。州判官为知州行政助理,分掌粮粟、屯田、水利、巡捕、牧马等事,秩从七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州置此官,以当地首领为之。令其谨守疆土,附辑土民,修职贡,供征调,无相携贰。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
藏语音译,又称“呷札”,意为“守青苗”。解放前西藏昌都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指为领主耕种自营地的农奴,与西藏其它地区的“堆穷”(小户)近似。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寺庙或贵族给予一小块“俄惹地”,条件
南北朝宋元嘉(424—453)中置,属雍州,因部领蛮左,故别置蛮府。领西新安郡、义宁郡、南襄郡、北建武郡、蔡阳郡、永安郡、安定郡、怀化郡、武宁郡、新阳郡、义安郡、高安郡、左义阳郡、南襄城郡、广昌郡、东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境内那任秀玛地区,为从黄河南迁至刚察最早部落之一。相传200年前,从西藏拉萨彭波地方迁来四、五户牧民驻牧于今那任贡马地区,后原居黄南的刚察贡玛部落亦迁此。由于刚察贡玛部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