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
即“兀惹”(107页)。
即“兀惹”(107页)。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
部分怒族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县,传说其先民从前居住在丽江、剑川一带,后因纳西族和白族势力扩张,被迫迁至兰坪的澜沧江沿岸,最后又越过碧罗雪山在怒江流域定居。参见“怒族”(1774页)。
1801—1873清代蒙古族女诗人。博尔济吉特氏。蒙古喀尔喀部人。字莲友。4岁随父母入京,7岁入私塾,12岁能诗赋,15岁通五经,17岁嫁于清宗室和硕肃亲王豪恪之子恒恩。在师尊归真道人教导下,对诗歌有
县名。民国三年(1914),改清平县置。元置溱洞涪洞等处长官司、横坡长官司,属播州安抚司。明洪武十四年(1381),置清平堡。二十二年(1389),改清平卫,治在堡北,隶贵州都司。二十三年,指挥司建土
高车国副王称呼。汉语意为“储主”。北魏太和十一年(487),漠北高车副伏罗部首领阿伏至罗,因不愿随柔然豆仑可汗对北魏战争,与堂弟穷奇率众10余万落西迁至车师前部(今新疆吐鲁番交河古城一带)西北,建立高
? —225三国时蜀国叟人(又作越嶲夷)首领。亦作高定。率部众居越嶲郡(以今西昌市为中心的四川省西南地区),称“叟帅”(又作越嶲王)。蜀昭烈帝章武年间(221—223),乘中原群雄争战,遣兵围攻新道县
见“耶律夷腊葛”(1325页)。
东夏国主蒲鲜万双年号。1215—1233年,凡19年。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南甸路军民总管府,南甸之名自此始,意即“腾冲府南部之郊”。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南甸府。永乐十一年(1413),降为州。宣德三年(1428),麓川
?—1675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特云,号铁峰。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玄第三子。土家族。兄※田既霖卒,无子,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职。重视教育,创立学宫。吴三桂叛,占其辖地,曾受命。著有《合浦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