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水渠
前秦所开水渠。泾水,又名泾河,渭河支流,在陕西省中部,源于六盘山东麓,东南流经甘肃,至陕西高陵县入渭河。前秦建元十三年(377)左右,苻坚以关中水旱不时,议依秦汉郑国、白公故事,发其王侯以下及豪望富室僮隶3万人,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冈卤之地,及春而成,百姓赖其利。
前秦所开水渠。泾水,又名泾河,渭河支流,在陕西省中部,源于六盘山东麓,东南流经甘肃,至陕西高陵县入渭河。前秦建元十三年(377)左右,苻坚以关中水旱不时,议依秦汉郑国、白公故事,发其王侯以下及豪望富室僮隶3万人,开泾水上源,凿山起堤,通渠引渎,以溉冈卤之地,及春而成,百姓赖其利。
地名。即今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黄河以南,故名。东接夏河县、碌曲县、南邻玛曲县、玛沁县,西连海南同德、贵南、贵德等县,北界化隆县与循化县。古烧当羌地。西晋永嘉(307—313)初年,吐谷浑入据。唐
见“拓跋弗”(1356页)。
明清哈尼土司之一。明洪武(1368—1398)中置。因治所置于落恐(在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故名,辖区东至瓦渣乡界50里,南至左能乡界5里,西至思陀乡界30里,北至元江直隶州界15里,其地今属云南红河哈
见“莎车”(1827页)。
日本对满洲实行经济掠夺的具体计划。日本建立伪“满洲国”后,以“借地养民”为幌子,在伪兴安省设立荒务局,并于1939年制订此“要纲”,动员大量日本移民进入“满洲”,使兴安南省、兴安东省、大兴安岭、札兰屯
即“山北室韦”(120页)。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北燕冯弘年号。431—436年,凡6年。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见“萧阿剌”(19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