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因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费雅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以秃剌等为指挥。十年(1412)三月,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等13人来朝,命为该卫千户、百户、镇抚。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费雅河(乌赫林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费雅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以秃剌等为指挥。十年(1412)三月,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等13人来朝,命为该卫千户、百户、镇抚。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费雅河(乌赫林河)流域。
见“畏可”(1656页)。
金代将领。又作完颜王祥。契丹族。为冀国公耶律元宜(完颜元宜)子。海陵王朝入仕,为骁骑副都指挥使。正隆六年(1161),金世宗完颜雍与海陵王争权,他奉父密召,射杀海陵,焚其尸,领军投世宗。赐姓完颜。大定
见“腾里可汗”(2372页)。
即“完颜”(1146页)。
见“契苾歌楞”(1566页)。
见“鹘里尀”(2452页)。
宋代高州领主。珍州(后改高州,今贵州正安西北)人。原珍州刺史※田景迁之子。初任衙内都指挥使。开宝八年(975),父卒,袭其位为高州刺史。至道元年(995),与溪州领主同入朝纳贡。咸平三年(1000),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
见“塔赛卫”(2159页)。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