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斯珍根借契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见托玛斯《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民间借据。内容记: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梱)、短幅纸张10梱。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境况如何,即使财产被夺,均须如约偿还,若届时不还,所借纸张及绳索则将增至原来的两倍。此约最后由萨达来、英叶陆、康莽斯、宋来娃、陆禄等盖印,禄敦押以手印(此卷背面有文“禄敦无印,遂以指印代之”),此借契为吐蕃遗存的少量古藏文文献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吐蕃的借贷关系,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藏传佛教寺院。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民市街。亦名额木齐召。清康熙八年(1669)绰尔济达赖主持修建,并任该寺札萨克喇嘛,管理沙比纳尔。三十四年(1695)重修后,掌印喇嘛呈报清廷,康熙帝赐名隆寿寺,
藏语音译,又译雪勒空、雪业列空,意为“(布达拉)山下机关”。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总管布达拉宫财物及拉萨郊区政法而设立的一个事务机关。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主持。为布达拉宫征派徭役,管理拉萨郊区的行政、司
壮族民间伦理长歌。因用五言勒脚欢(壮歌的一种)的形式写成,亦称《欢全扬》。流传于广西隆山(今马山)、上林、都安、忻城等地。原为“方块壮字”抄本。整理后,共2100行,分《天下不公平》、《天下众财主》、
唐代南诏行政机构名。为六节度之一。据《南诏德化碑》“(赞普钟)十四年(唐代宗永泰元年,即765年)春,(阁罗凤)命长男凤伽异于昆川置拓东城。”改称鄯阐府。依樊绰《云南志》则谓:“拓东城,广德二年(76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
见“马湩” (159页)。
宋代羌人一支。居黎州(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西3百里。嘉定元年(1208)十二月,弥羌首领蓄卜由恶水渡河,攻黎州,破碉子砦。攻茆坪砦,掠三松、蚕砂、横山、三增、白羊诸村。用革船渡河,焚掠既尽而归。二年
①明代天文学家。回回人。祖籍西域。幼好天文学,长而勤学。洪武(1368—1398)初,同马沙亦黑等来华,入仕“回回博士馆”。于历学、算术、推测,能独出新意,被尊为“回回大师”。著有《回回历》,被明太祖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办理工程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怛没国怛没城(一作怛城,约位于今阿姆河帖尔梅兹附近)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栗弋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