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苗族民间祭祀盛典。又称斗牛。源于祭祀祖先之活动。流行于贵州龙里、贵定、定番(今惠水)一带。逢子年祭祀一次,农历九、十月间举行。祭典日期由长老们议定,而后传递木刻晓谕各村寨。届时由巫师举行辅场仪式,长老
清朝政府与沙俄政府关于中俄中段边界线的界约。中俄两国政府各有所执,双方经过48次会谈,终由中国政府作出让步,于雍正五年(1727年)在布拉河畔布拉村签订此条约。签约代表中方为策凌、四格、图理琛,俄方为
1639—1703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武功郡王礼敦曾孙。顺治十二年(1655),由三等侍卫进一等。康熙八年(1669),授兵部督捕侍郎。十年,迁吏部侍郎。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陷湖南,奉命赴
?—487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孙,阳平王※拓跋熙次子。始光四年(427),其叔广平王连卒,无子嗣。从兄弟太武帝焘封其为南平王,以继连后,并加平西将军。善骑射,深受焘赏识,常引侍左右。后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镶黄旗界,西邻察哈尔正红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与左翼前旗同牧。牧地见※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前旗”。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衮占子伊达木札布先后随同部辅国公博贝擒厄鲁特宰桑,并追擒乌梁海逃人,有功。雍正四年(
元明哈尼族土司。旧为七溪、溪处甸部。元初归附后,合思他(陀)、伴溪、七溪三部立斡泥路。后为溪处甸副万户。明初改为长官司。据正德《云南志》卷四载,该司旧七溪、溪处甸部,本部,后头人官桂兄弟分为3部,溪处
见“土河”(63页)。
即“李文彩”(10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