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因记比
壮语音译,意为“投石记年”。旧时壮族民间记年法。流行于广西环江、凤山、隆林等山区。其法:婴儿初生,即取竹筒一具,每当月圆,知为一月,即投一颗小石子入竹筒中,封其口;满一年,打开封口,取出小石,改投一颗较大石子,年年月月如此。其人死时,家人打开竹筒数石,便知其人岁数。
壮语音译,意为“投石记年”。旧时壮族民间记年法。流行于广西环江、凤山、隆林等山区。其法:婴儿初生,即取竹筒一具,每当月圆,知为一月,即投一颗小石子入竹筒中,封其口;满一年,打开封口,取出小石,改投一颗较大石子,年年月月如此。其人死时,家人打开竹筒数石,便知其人岁数。
辽太祖子耶律倍封号。倍于神册元年(916)被立为太子,天赞五年(926)从征渤海,为前锋,夜围忽汗城,渤海国主大譔降而复叛,太祖破之,立东丹国,封倍为人皇王以主之。
见“兀山卫”(108页)。
见“唐努乌梁海”(1925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
即“冶熙但璧呢玛”(1120页)。
古族名。元明时对柯尔克孜族先民之称呼。又译乞儿吉思、乞咬契、怯里吉思、纥里迄思等,蒙古语复数形式为乞儿吉速惕。汉称坚昆,魏晋称结骨,唐称黠戛斯,辽称辖戛斯,宋称黠戛司。居地在谦谦州以北的叶尼塞河流域,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
即“交州”(875页)。
见“那色波”(930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净州路治所。见“净州路”(15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