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拉克
见“察拉克”(2473页)。
见“察拉克”(2473页)。
清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析纳更巡检司置。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清雍正(1723—1735),纳更土司分为二:一曰纳更,驻新城,约1500户,龙象乾袭;一曰稿吾,驻逢春岭,约2500户
藏语音译。 ①唐吐蕃官名。松赞干布时将其主要辖区划分为“五如”,作为其时军政组织。每如(即“翼”)设官管理,其官称“如本”,即“如官”。每如设正副如本各2名,由赞普任免。参见“吐蕃兵制”(769页)。
见于《蒙古青史》,即“撒尔塔”(2491页)。
参见“塔布噶举”(2160页)。
(507—或509—555) 东魏、北齐将领。亦作潘相乐,字相贵。一说为鲜卑破多罗氏(孝文帝时改为潘氏)。广宁石门(今内蒙古境内)人。一说本为广宗(今河北威县东)大族,北魏时分镇北边,遂居家。怀朔镇将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一作“敕连头兵伐可汗”,即“阿那瓌”(1206页)。
官名。系naqib的音译。由赛亦德(穆罕默德后裔,即“圣商”)家族专任的官职。朝会时坐于汗的左侧,位在汗位继承人之上。战时负责监军,纠察不尽职责之将领。※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清朝实行伯克制后,仍有此官
金猛安谋克部女真户所纳赋税名。亦称“牛具税”。仅在女真族中实行。汉人和契丹人中无此税。即从牛头地所征的地税。女真族在建立金朝前土地公有,并无赋税。建国后,根据女真族聚族而居的实际情况,在猛安谋克的正户
见“河东长官司”(15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