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见“扎童卫”(193页)。
见“彰愍宫”(2463页)。
官名。满语音译。清初八旗以翼设立的前锋统领。天命(1616—1626)间,后金※巴牙喇(护军)营设有哨探兵和哨探额真,用为侦探敌情并“捉生”。后金天聪八年(1634)定,巴牙喇前哨兵称为“噶布什贤超哈
一作果什哈。满语音译。清代八旗各级武官的亲随护兵。清制规定,武官不乘舆,从兵限以额:京城都统、统领、副都统及管理各营大臣,各准于前锋、护军、马甲内挑取跟班2人。驻防将军、都统,各准于领催内挑取跟班2人
卫拉特蒙古人传统用枕。流行于青海、新疆、内蒙古等地。形呈长方,内实棉絮或驼毛之类。外覆以布或缎。有首、足之分。首枕稍高,足枕稍卑。使用者多为王公贵族。
见“开圣丹宝”(21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接车臣汗部右翼中旗,西至布拉斡搜吉,南达什硼陀罗海,北抵本部中右旗及中右末旗。有佐领5。会盟于汗阿林盟。郡王固鲁什喜从子开木楚克,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
清军机处的职官之一。“军机章京”的俗称,亦名“枢曹”、“军机司员”。相对※“大军机”(军机大臣)而得名。雍正八年(1730),清因用兵西北,设立军机处,选内阁中书之谨密者入值缮写谕旨,是为设小军机之始
见“劝龙晟”(398页)。
书名。元法令类编。《大元通制》条格一纲的残存部分。现存22卷,凡646条,约占原条格一半强。包括户令、学令、选举、军防、仪制、衣服、禄令、仓库、厩牧、田令、赋役、关市、捕亡、赏令、医药、假宁、杂令、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