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爷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外戚担任。视与土司关系之亲疏、资历、威望、和办事能力分授衙门职务。在政治上可统辖局部辖区,包括数个※圈官(相当于一乡之长),处理辖区内民刑案件。经济上享有“头人田”或官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向农民摊派劳役及各种杂派。为土司衙门内官,平时轮流值勤,有事则持土司印信至当地办理。
清代对皇帝年幼时代行政务之亲王的封号。沿袭古摄政之制。清崇德八年(1643)八月,太宗皇太极暴卒,诸王贝勒等议立皇九子年仅6岁的福临为帝,以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共为辅政。顺治元年(1644
解放前广东连南八排(“排”,意为村寨)瑶中各排负责管理祖庙之头人。过去当地瑶人都奉“盘古王”为始祖,每排均建有“盘王”庙,即祖庙,设专人负责管理祖庙各项祭祀事务及主持其他重大宗教活动。每年每户给少量玉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与陀比等至京朝贡,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统其众,获准。宣德八年(1433),置
即“乌由罕”(332页)。
见“莎车”(1827页)。
解放前新疆蒙古族封建主剥削牧民的一种形式。其制:贫苦牧民租借牧主或喇嘛庙一定量的牲畜,自后,不管牲畜是否有病死或意外损失,每年都要向牧主或喇嘛交付一定量的羔畜和畜产品。若原租牲畜死亡或丢失,则承租人必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马官,监督马的饲养,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2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喇期”(220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兀里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所设之兀列河卫、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所设之兀列卫分别称额埒河卫、额埒卫。
即“许兀慎”(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