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棺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水族丧葬习俗。水族人死,进行二次葬,第一次称“假葬”,即※“停棺待葬”;第二次称※开空”。当第二次葬后,如遇亲属或家族中有人染疾或亡故,则请巫师立即毁坟,敞其棺,暴尸于野,以警死者不要作祟危害家人。敞棺时间不定。按巫师择定吉日再行第三次葬,必新择坟地,不举办葬礼。
见“耶律涅鲁古”(1327页)。
见“夜落纥” ②(1497页)。
珞巴族※民荣等部落未婚男青少年集体住宿的长屋。一般设在村寨中央,由同氏族人兴建。内分设多处火塘,每个火塘为一单位,由一有经验的青年负责管理事务。孤独老人、中年单身汉和来客均可在此寄宿,亦系村寨会议等活
元朝官署名。掌晋王府事宜。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封皇孙甘麻刺为晋王,移镇漠北,统领太祖四大斡耳朵及军马,遂改王傅为内史。三十年,立内史府,秩从二品。设内史、中尉、司马、咨议等官。武宗至大元年(
见“布努”(462页)。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桑朗容忠子。以母麦氏训育有方,乾隆四十四年(1779)奉命进京,得二品顶戴。五十五年(1790),奉旨改桑朗为索诺木,赐花翎,遣土官领兵200人随清军进讨,事定获优赏。秀山事件派
1514—?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及永谢布领主。全称博迪达喇鄂特罕台吉,汉文史籍作我托汉卜只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六子。少年时即立志剿灭其叔乌巴繖察之子阿济、实喇兄弟,占据其
书名。宋洪皓撰。三卷。成书于绍兴二十六年(1156)。皓字光弼,江西鄱阳人,政和(1111—1118)间进士。南宋建炎三年(1129),以征猷阁待制假礼部尚书出使金国,被拘留燕京15年,其间随笔录有关
书名。明彭汝实辑。2卷。嘉靖十四年(1535)辑成。卷一为俞夔等同年所录的《会勘录》,记四川盐井卫左、前二所(均在今盐源县境)与云南永宁府(今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地区及以北一带)纳西族土司自明初以来因争
见“榕江县”(2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