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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云南德宏傣族土司在梁河阿昌等民族地区所设的一级行政单位。与※“㽘”相似。下辖5至8“挡”,每“挡”由一个较大的村寨或若干小村寨组成。由土司直接任命一名撮头,负责所辖各“挡”公共事务和下达司署命令及各种钱粮差役摊派。任职期间可免除对土司的各种负担,并可利用土司对百姓的摊派从中渔利。是当地土司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旧时云南德宏傣族土司在梁河阿昌等民族地区所设的一级行政单位。与※“㽘”相似。下辖5至8“挡”,每“挡”由一个较大的村寨或若干小村寨组成。由土司直接任命一名撮头,负责所辖各“挡”公共事务和下达司署命令及各种钱粮差役摊派。任职期间可免除对土司的各种负担,并可利用土司对百姓的摊派从中渔利。是当地土司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
唐代地方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首领咩罗皮,居石和城(今云南大理市凤仪镇西),被南诏(蒙舍诏)击败。另一首领时傍迁居摔川(今洱源县东南),招得上浪人数干户,势力稍盛,又为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所猜忌,遂移治
参见“栽岩议事”(1843页)。
古山名。一作貣勃山。所指无定论,旧说是大兴安岭南段之索岳尔济山,一说是其西北之厄尔伯山;今人或认为即犊了山(今称老头山);一说是大兴安岭上之特尔莫山。史载南室韦因居地下湿,夏季移此及欠(次)对山居住。
①族名。满族的旧称。从16世纪30—40年代开始。以建州三卫女真为核心,吸收扈伦四部女真为主体,兼收东海各部女真及其他民族,在统一战争和八旗制度完善过程中形成。后金天聪九年(1635),皇太极下令改旧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傣语音译,意为“大二十田级”。旧时云南西双版纳车里宣慰使根据下属官员社会地位高低和职务大小所划分的等级官田之一。详见“探朗召曼纳”(2039页)。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
东汉佛教译经师。祖籍康居。献帝兴平元年(194)至洛阳。素有慧学之称。因闻沙门昙果于迦维罗卫国(今尼泊尔南境)求得梵本,遂与印度佛僧竺大力协作,译为汉文。自抵洛阳至建安四年(199),先后译出《中本起
金海陵王完颜亮年号。1156—1161年,凡6年。
见“土河”(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