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光绪以前一些蒙古地区尚存在以羊和茶代替货币进行交易的情况。牛、马、骆驼等大牲畜,对零星支付不方便,而羊便于用作小额交易的支付,且牧民手里经常有,数量也多,用以代替贷币比较方便。用茶作为货币能长期保存,
佤语音译,意为“办大事情的长者”。旧时云南沧源班洪地区(亦称“班洪部落”)的最高统治者。俗称“班洪王”或“班洪王子”,职位世袭。最早可能是这一地区对氏族酋长或村社首领的称谓,后来发展为对地区最大头人的
?—1675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那木都鲁氏。崇德三年(1638),以闲散隶骁骑营,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越北京,攻山东济南府,先登克城,赐号“巴图鲁”,授三等轻车都尉。六年(1641),随军围锦州,
见“陈吊眼”(1258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分三等。后金天命五年(1620),分世爵之一—副将为三等。天聪八年(1634),遵满洲旧俗,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以一、二、三等副将对等改称为一、二
见“赛来费耶”(2469页)。
古代黎族一个支系。近人又称“杞黎”,内中有一部分还被侮辱性的称作“生铁黎”,形容其“顽如生铁,不服教化”。大多居处五指山腹地,历史上与外界接触较少,受汉族影响不大,主要从事刀耕火种的山地农业,迄至解放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亲族。索伦彭错之子。道光二十一年(1841),任一等台吉,同年被派往蒙古慰问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二十七年(1847),随噶伦沙扎赴察雅(乍丫)巡视,得
元末明初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名僧。又名三剌喇嘛、海喇嘛。全称海喇嘛桑杰扎西,清代文献译作“桑儿加查实”。藏族。西藏山南卓垅地区人。早年离家至青海湖海心山长期修行,遂有“海喇嘛”之称。后率族迁居碾伯南川。
指人类在蒙昧初期不分长幼辈份随意交媾的性关系。旧石器时代初期,人类刚脱离猿猴一类高级动物,能直立行走,制造劳动工具,并结成原始群体。人们同大自然搏斗,栖树棚,住洞穴,主要以天然浆果为生。男女之间的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