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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种稻谷的把数来表示。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黎族地区用以计量稻谷的单位。迄至解放前夕该地区仍沿袭以小刀掐穗的收割方法,以稻穗盈把为其计量单位,故称。约1公斤左右,6把为1攒,6攒为1对,2对为1律,2律为1姆。耕地面积通常也以播种稻谷的把数来表示。
见“车凌蒙克”(280页)。
明清时期对仫佬族先民的称谓。又称穆佬、木老、姆佬或木老苗。为元明时期“木娄苗”后裔。分布于贵州省南部与广西相邻一带,尤以今罗城县最为集中。明王朝在其地区实行土流合治,推行封建统治,屯田戍兵,垦荒设堡,
即“纳兰”(1266页)。
见“轮台”(1377页)。
见“赫哲族”(2422页)。
清末伊斯兰教经师。河北沧州(今沧州市)人。回族。念经习教,学识渊博,开帐授徒,驰名京津。因排行四,人称“李四爷”,或称“沧州李”。咸丰、同治(1815—1874)年间,与著名经师王崇名、钊北李三分华北
清代蒙旗公地。也称官舍地,包括牧养地、荒地。可用旗的名义出租,立契约,每年征租,只要租种者不欠租粮,不得夺地。所得收益归旗府。也有不立契约而出租的土地,称白渣地,可以随时收回。
①傣语音译,意为“田”,除泛指水田外,又是旧时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计算土地面积和交纳官租数额的单位名称。每“纳”约相当于四分之一市亩。 ②居住在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永宁区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区的纳西族自称
东汉骆越反汉女首领。参见“征侧”(1466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